点击 农电工事件初步告一段落时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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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事件和劳务派遣修法
·作者│伍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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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条文”于年7月6日挂出,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5日。前前后后,群里的派遣工都有不少讨论,也有不少人问我的看法。本人当然没有什么乐观的东西可以奉告。后来问得多了,想想就写了那篇《有关劳务派遣的修改草案可能引发什么后果?》,大概是8月底写的。差不多就在那几天,福建发生农电工反外包的事件。在应对新法这件事上,国网是第一个点火的。
顺便说说,××声称“中国的法律总是滞后,没有什么效果”,并且对本人的回复“就劳动法规来说,中国的法律几乎是全球最完备的。如果法律没什么作用或效果,那么企业当初根本就不用强迫大伙们派遣,现在也不用搞什么清退、外包”,××还相当气愤。
但国网领导就不认为“法律没什么效果”。很简单,如果新法本身等于一纸空文,领导们绝对不会吃饱撑着想了几个方案来处置农电工(其中有一大部分就是派遣工),并且最后选择了“假外包”。
福建农电工们被压下去了,大伙都受到严厉警告,不许在网上乱说乱动——农电工Q群很快已无人发言。
本来按公布的进程,10月份修法定稿就该审议通过了。结果直到12月,还是一点声音都没有,连媒体也几乎没有报导修法的事。显然,如果10月份修法出台,再发生类似福建农电工群体事件的话,十八大的俏脸上就会留下重大阴影。
当时某派遣工在Q群里问:“劳动法修正案到底有没有戏?”本人答:“我猜测立法者现在是热锅上的蚂蚁,除非他们想出了‘两全之策’——老板老总无所失,派遣工有所得。比如从月球上弄来亿发给派遣工。问题是:立法者改良也不是,不改良也不是。现在不改的话,你草案又公开征求意见了,狗屎已经吞到喉咙了。吐出来的话,派遣工可能要造反。吞下去的话,老板老总要轰人。”
到今天,除了极个别有关给派遣工加薪、转正的可疑报导之外,不管在贴吧上,还是在Q群里,几乎没有例外地全是坏消息: 1、清退; 2、外包; 3、内部领导以个人名义承包; 4、劳务公司变成承包公司; 5、把合同日期改到年12月28日之前并强迫派遣工签字; 6、通过“消除混岗”来达到“同工同酬”; 7、把原来干着主业工作的派遣工调去“辅助性岗位”,让正式工干主业; 如此等等。此外,还有很多单位不把新法当回事,继续招聘派遣工(毕竟新法并没有废除派遣)。 其中主要的手段,本人在去年所发的帖子里基本上都估计过了。这当然不是因为本人“聪明”,而是因为本人把老板、老总看作派遣工的敌人,认定他们不会乖乖让法律挡着自己的财路。而其中的许多手法,现实中早就有一些企业单位在使用了。
后来的媒体报导过,新法之所以推迟两个多月审议,是“利益群体”(即老板、老总的组织)上门提意见(即抗议,讨价还价)的结果。
也就是说,新法已成定局。各地出台的“细则”,不可能比新法严格多少。而且大家应该注意到,修法结果跟原来的草案相比,毫无“惊喜”可言。55万条意见根本就没起什么作用。
回头再说农电工。我们看到,尽管发生了多县群体抗议,但国网仍然把“改革”推行下去——只不过受了点阻碍,把改革完成的日期定在年而已。
当时,本人开玩笑地算了一笔帐:
假设全国农电工是60万人,要求每人每月工资收入加块(两个数字都低估吧。多数农电工的收入,翻倍才正常),国网一年就要多出的血是:×12×,即36亿。
要领导们每年出36亿、72亿的血?!就算媒体报导铺天盖地,领导们也会死命顶住的……
那么,全国6千万派遣工(2年多前的数字),每人每月加块工资,老板、老总或国家一年就要多出亿的血啊……
如果说在发生激烈抗争的情况下,国网老总仍旧勇往直前。不难想像,其他行业、企业也不会两样。
再说一遍,国网改革与农电工抗议事件,本来应当足以让派遣工同志们的脑子清醒一些了。这不是孤立的个案,它充分揭露了老板、老总们的剥削本性,表明他们决不会轻易向派遣工让步,请大家吃糖果的。
到了新法出台后,还去搞什么“自发投票:关于劳动法修改案,你认为还应增加什么条款?”,或是“向两会传达意见”,这纯属对派遣工的忽悠。因为很显然,短期内不可能再修改一次法律,而一大部分派遣工马上就要面对老板、老总的毒手。因此,最应当做的事情,就是把已经发生的或传出风声的各单位如何对付派遣工的招术曝光出来,加以整理,并且商讨如何自卫,如何团结,有哪些办法可以用上!
附:本人回复某工贼的一个帖18楼工贼跟帖:
你要他观点,他说说不清。你跟他讲劳务派遣工怎么做,他跟你讲农电工,你再追问,他跟你说你不懂农电工事件难道不是清楚证明了其他派遣工将要面临的问题? 难道没有证明:剥削者绝对不会轻易出血给贱民——不管有多么“好”的法律? 难道没有证明,“国家”在这件事上根本不可能站在派遣工一边? 难道没有证明,有关立法的55万条“证明了派遣工觉悟”的意见都被立法者丢进了臭水沟? 难道没有证明,派遣工除了尽早抛弃幻想,设法团结,准备斗争,就根本没有别的出路? 而且即使已经发生了多地抗争事件,上层照样搞定了他们,原先的改革照样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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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与农电工的几段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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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为了应对这次新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规避劳务纠纷用工风险,国网推出号文件要成立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的假委托真派遣的文件。 好在今年7月份即将出台的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业务委托外包这种“假委托真派遣”的用工方式也是违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劳务派遣用工在很多行业都存在,比如一些生产线的“承包”,其实就是劳务派遣,可此前的劳动合同条例并未进行规范。在修订草案修改稿中,就增加了这样的内容,企业将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实际上相当于劳务派遣用工。B晕……请教一下同志哥,这个“具体规定”是哪来的?本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当中并未见到
A在1月14日召开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提交审议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B哦,这个是听说过。但:
1、还只是修改“稿”;
2、“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实际上相当于劳务派遣用工”意思非常模糊,不等于“不能外包”,或“外包业务的员工同样计入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3、就算“计入”,不等于受到限制,或不能使用,可能顶多只要求“同工同酬”——但猫腻就多了。
4、它仅限于“江苏省”;
5、如果对“假外包”做出严格限制,“真外包”也必然受限。我在其它帖举过例子:苹果、华为的手机都由富士康代工(等于包给富士康去做),那么富士康员工算不算华为、苹果的劳务派遣工呢?算的话,又怎么样呢?
A是啊,不过我觉得我们农电工应该是假外包真派遣,而且派遣也是逆向派遣这个是无可争议的吧
B从法律上说的话,国网是要把农服公司弄成“合法的真外包”的样子的。它在文件里就清楚表示要防止出现“假外包”的情况。这纯粹是为了避免在法律上陷入被动。
至于实际上,它当然对农服公司有完整的控制权,不会让它脱离自己的掌心。当初许多地方让农电工改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就已经是“逆向派遣”,往往采取欺骗、强迫、不签就给你穿小鞋把你调到几十里外的村子去干活之类的手段。
这次把大家归到农服公司去,也是用的强迫手段。但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农服公司恐怕没办法被视为劳务公司。虽然农电工们假如要抗议的话,还是可以讲这个理,但如果是起诉,胜算就小了。
在这个事情上,我想某工人的维权经验值得作为借鉴:“法律要沾一点边,但主要靠大家去闹。”
补充转发一下福建某农电工的发言,是个好消息,也是对本帖的补充和修正:
我们福建是有加工资所以现在才没声音了 要是没加的话,估计又闹起来了 不过要是没罢工的话也不会马上涨,领导也不会重视我们呢……每次国内一有什么重大事件的话,公安局、派出所都要探访我们这些人的基本动态呢……怕我们又罢工、游行呢 按福建的经验,你们应该期待农服出来,你们也再闹一下,工资就涨起来了 我们从9月份开始加工资~~~现在是5险三金了 你们那边有没有电管站的啊……他们利益受损比较大……我们福建宁德地区闹了几个月还没解决呢……最后先暂缓※ ※ ※
福建农电工收获确实不小,可喜可贺。大概可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话说回来,如果白白给国网弄去外包公司,而没有争到涨工资,那就太冤了
但从国网文件来看,“改革”之心不死,仍然需要提防是否会发明和使出“阴招”,需要同志们密切 “按福建的经验,你们应该期待农服出来,你们也再闹一下,工资就涨起来了”……这好比毛主席“感谢”日本鬼子入侵,激发了群众的斗志,也暴露了国党的无能……但反过来说,如果鬼子入侵了,还在坐等,或者在毫无防备之下被鬼子杀得丢盔弃甲,那就亏大了。
※ ※ ※
按福建农电工的发言:“你们那边有没有电管站的啊……他们利益受损比较大……我们福建宁德地区闹了几个月还没解决呢……最后先暂缓”。这说明:如果一个地区的农电工能够齐心,拒签什么的,领导也很难办,大伙仍有胜算。虽然改革和新制度是要贯彻到整个国网去,但也只能分地区实施和推进,推不动,就只好僵在那里。
伪格言集01法律是灰色的,剥削之树长青。
0299℃的水变成℃的蒸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03上帝说:中国的房子够30亿人住,均贫富的时候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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