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年6月9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决扛牢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政治责任,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退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在决战脱贫攻坚的实践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尽锐出战、攻坚克难,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合力攻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拼搏创新、自强不息,涌现出了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为隆重表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授予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个集体“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广林等名同志“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拼搏、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干事创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品格,时刻守初心、担使命,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投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接续奋斗,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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