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片区现有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快该地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拟实施龙泉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对该项目国有土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范围及被征收房屋和附属物的情况
(一)征收范围
根据规划局出具《“关于重新申请龙泉街道路改造工程规划意见的函”的复函》及附图确定的用地范围:东至五峰路,西至规划马山路,南至规划道路红线,北至道路中心线。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窗体底端
(二)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情况
据调查,该项目规划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涉及沿街房屋45户。
二、房屋征收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及征收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长清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长清诚誉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三、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拟定为45天,起止时间以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时间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
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征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时按照规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产权人选择土地收购的,可以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后10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转交土地收储机构。土地收储机构收到房屋征收部门转交的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予以答复。同意收购的,进入收购程序;不同意收购或未达成收购协议的,按照房屋征收方式进行补偿。
五、未登记房屋的认定和处理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区认定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认定结论。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六、被征收房屋预评估价格及各项费用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预评估价格
被征收房屋预评价格由该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搬迁费等费用标准
房屋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逾期临时安置费、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济长建字[]30号文件执行。
(三)奖励及补助标准
1、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每户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1%计算;签约期限内每提前1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0.4%计算,提前搬迁奖励费最多不超过4%。两项奖励费合计最少不低于2万元,最多不超过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2、因本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补偿方式不设回迁安置,拟定货币补偿方式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奖励。
(四)附属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五)房屋装修补偿
被征收人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
七、搬迁过渡方式及期限
货币补偿的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八、其它事项
(一)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要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设施、煤气管网线及各类用表,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煤气、水电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长清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长清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附件:
1、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2、征收房屋设备迁移补助费标准
3、征收树木补偿标准
附件1: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一砖院墙
M2
50-80
燃气炉
个
-
条砖院墙
M2
70-
太阳能热水器
个
-
砖石(乱石)院墙
M2
50-
电热水器
个
-
砖铺或水泥地面硬化
M2
30-70
电表
个
-
防盗网
个
60-
院内电灯(含拉盒)
个
10-30
栅栏式防盗门
个
-
水表井(外表)
座
-
实体和复合式防盗门
个
-0
分户水套表
块
50-70
塑钢、铝合金窗
M2
-
水管
M
8-10
营业房卷帘门
M2
-
水嘴
个
10-25
玻璃钢防雨罩
M2
50-80
水池
M2
50-80
雨搭
M
30-50
洗手盆
个
60-80
铸铁暖气片
组
80-
蹲便器
套
80-
钢质暖气片
组
-
坐便器
套
-
使用说明:1.被征收人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2.被征收房屋装修部分评估中已包含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3.未列明的其他房屋附属物以及被征收人对参照以上房屋附属物作价标准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
附件2:征收房屋设备迁移补助费标准
名称
单位
补助费(元)
固定电话
有线电视
宽带网(住宅)
宽带网(非住宅)
空调
太阳能热水器
部
户
端口
端口
台
台
附件3:征收树木补偿标准
胸径
单位
补偿费(元)
5厘米以下
6—10厘米
11—15厘米
16—20厘米
21—25厘米
26—30厘米
31—40厘米
40厘米以上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10—20
21—40
41—60
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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