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孙罗南
日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了济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据悉,本次调查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举证、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以覆盖全市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调查92.7万个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下面来看一下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04公顷(.24万亩)。其中:水田.78公顷(3.53万亩),占0.68%;水浇地.94公顷(.79万亩),占78.26%;旱地.32公顷(.92万亩),占21.06%。59%的耕地分布在鲁北平原区,商河县、济阳区和章丘区的耕地较多。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公顷(.1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79.4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7公顷(41.91万亩),占8.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5公顷(56.28万亩),占10.8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0公顷(7.43万亩),占1.4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9公顷(0.46万亩),占0.09%。
全市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72公顷(.32万亩),比重为78.94%;无灌溉设施的耕地.32公顷(.92万亩),比重为21.06%。商河县、济阳区、天桥区和槐荫区有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大;钢城区、市中区和长清区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大。
(二)园地.5公顷(.91万亩)。其中:果园.07公顷(.39万亩),占68.27%;茶园.17公顷(0.18万亩),占0.12%;其他园地.26公顷(48.34万亩),占31.61%。园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地丘陵区,历城区、莱芜区、长清区的园地占全市园地的67%。
(三)林地.60公顷(.4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9公顷(.42万亩),占46.83%;竹林地4.93公顷、灌木林地.92公顷(合计33.68万亩),占9.05%;其他林地.06公顷(.32万亩),占44.12%。林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地丘陵区,莱芜区、历城区、长清区的林地占全市林地总数的56%。
(四)草地.78公顷(40.57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较多的为章丘区、莱芜区和长清区,占全市草地总数的70%。
(五)湿地.07公顷(0.59万亩),“三调”首次开展湿地调查,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黄河沿岸区县。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公顷(.4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6顷(90.48万亩),占32.15%;建制镇用地.44公顷(25.31万亩),占9.00%;村庄用地.21公顷(.97万亩),占54.36%;采矿用地.34公顷(9.40万亩),占3.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7公顷(3.25万亩),占1.15%。
(七)交通运输用地.19公顷(45.9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5公顷(4.30万亩),占9.36%;轨道交通用地.43公顷(0.35万亩),占0.76%;公路用地.70公顷(23.36万亩),占50.81%;农村道路.33公顷(17.22万亩),占37.44%;机场用地.11公顷(0.74万亩),占1.62%;港口码头和管道运输用地3.57公顷(53.55亩,分别是8.85亩和44.7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1公顷(88.4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3公顷(25.86万亩),占29.24%;湖泊水面.00公顷(2.42万亩),占2.74%;水库水面.33公顷(11.30万亩),占12.78%;坑塘水面.87公顷(13.25万亩),占14.98%;沟渠.95公顷(24.26万亩),占27.43%;水工建筑用地.83公顷(11.34万亩),占12.83%。济阳区、商河县、章丘区和莱芜区4个区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