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学区房起底初中篇

一、主城区及大学城区初中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条件

在五峰路以东文昌山以西,北大桥以南阜新街以北范围内有房产并且实际入住的石麟小学、实验小学毕业生;长清区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

凤凰路小学毕业生;若有空余学位可安置恒大绿洲小区购房且实际居住业主的直系子女。

(1)在五峰路以西有房产及在城区无房产的石麟小学、实验小学毕业生;文昌中心小学全体毕业生。

(2)根据剩余学位依次接收以下学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有房产或有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的直系子女;我区居民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直系子女入学。

(1)文昌街道三朱小学、孙庄小学、十里小学、孟李小学、新屯小学全体毕业生;

(2)根据剩余学位依次接收以下学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有房产或有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的直系子女;我区居民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直系子女入学。

(1)乐天小学、丹凤小学毕业生;

(2)根据剩余学位依次接收以下学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有房产或有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的直系子女;我区居民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直系子女入学。

(1)幼高专常春藤附属小学毕业生、博园小学毕业生;大学城高校(含教师宿舍区)教职工子女;

(2)若有空余学位可安置常春藤、御龙湾、高速绿城蘭园、济水别苑、天风云墅、联合云东府购房且实际居住业主的直系子女。

(1)大学城实验小学毕业生;大学城高校(含教师宿舍区)教职工子女;

(2)在大学路以北紫薇路以南,济荷高速以东北大山以西(包括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依次安置有房产有户口且实际居住;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有户口且长期实际居住的居民直系子女。

在原香溪谷小区购房且实际居住业主的直系子女。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指非长清区户籍,在我区务工或经商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根据家庭住址,在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乐天中学(只能相对就近选择一处学校)报名入学。

三、长清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相关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指长清区街镇户籍,夫妻双方均在城区驻地务工或经商(城区无住房)的人员,其子女非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进城务工人员可根据家庭住址,在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乐天中学(只能相对就近选择一处学校)报名入学。

四、招生安排

1.根据不同类型,在平台录入信息时可能会用到以下材料,请家长提前准备好。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2)由长清区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

(3)务工证明:

在长清务工者提供年8月31日以前,单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原件;

在长清经商人员提供年8月31日以前,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准备全款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原件;

若户口本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辅证材料;

2.招生时间

(1)7月7日至7月10日各初中组织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到;

(2)7月25日--7月30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或大学城区有房产或有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的直系子女;长清区居民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直系子女,在电脑端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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