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这位老兄傻眼了刚进火车站就被抓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仍然有些

无视法律尊严和权威的

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不仅未如实申报财产

甚至还擅自处分转移试图逃避执行

不过“自作聪明”的他们可跑不了

不论“你”在哪

我们都能找到你!

件直击

“你是郭某某吗?”

“是的。”

“请跟我们到长清法院。”

…………

刚刚在泰山火车站检票口办理完检票手续,郭某某面对长清法院执行干警的到来,一脸疑惑。

拒不履行

郝某某与郭某某原系同学关系。年2月12日,郭某某和潘某某向郝某某借款元。郭某某和潘某某向郝某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条今借到郝某某现金拾万元整¥.00元,月息贰分,于年8月12日前归还,本息共计拾壹万贰仟元整¥.00元。借款人潘某某、郭某某年2月12日”。

借款到期后,郭某某和潘某某均未向郝某某清偿借款,后引发诉讼。年6月10日,长清法院作出判决,潘某某、郭某某偿还郝某某借款本金元,并按月利率2%向郝某某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年8月15日,郝某某向长清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和传统查控,长清法院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郭某某的银行存款共计元(已过付给申请执行人)。经多次在金融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郭某某常期不在家居住,无法找到其行踪。

年10月17日,长清法院向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年11月4日,公安部门反聩信息,郭某某将于年11月5日自泰山火车站坐火车去广州。年11月5日上午,长清法院执行局干警赶往泰山火车站,安排法警分别在进站口、检票口布控,在泰山火车站警务人员的协助,将准备乘车外出的郭某某带回长清法院,并实施拘留。

长清法院郑重提醒被执行人

恶意逃避执行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

法院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奉劝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

(来源于长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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