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法院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海燕为干

阳光司法德润长清为深入领会《民法典》立法精神,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1月22日,长清法院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海燕为干警辅导培训《民法典》。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主持培训会,部分院领导,民商事审判、执行局、行政庭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培训会。张海燕教授在培训中,以《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创新与适用解读为题,从民法典的宏观概况、合同编的基本原则、合同编的制度创新三个角度,体系结构、体系特点、重大意义、深远影响四个方面,对民法典的出台进行了解读。从条款产生的背景及意义扩展,再以典型案例加以说明,对《民法典》合同编进行了讲解、梳理,对合同编的最新规定和重大修改作了详细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对准确适用《民法典》提供了有效指导,将切实担负起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的责任与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以致用,努力提升审判能力与办案水平。“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长清法院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通过后,在全院掀起了《民法典》学习热潮。下一步,长清法院将定期开展好《民法典》系列培训讲座,持续加强对《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研讨,深入分析、准确理解适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同时加强普法宣传,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图片:王梦瑶

编辑:赵妙选

审核: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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