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
年第35号
关于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济南市长清区老城味道餐馆采购不合格熟猪大肠案
1、基本情况。
(一)样品名称:熟大肠
(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三)报告编号:BE01070549
2、处置情况。在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报告时,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熟大肠,当事人立即对采购不合格熟大肠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并进行整改。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熟大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市长清区老城味道餐馆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元。
3、整改情况。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09月07日
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
年第36号
关于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济南市长清区渔香阁一家亲饭店采购不合格鸡蛋案
1、基本情况。
(一)样品名称:鸡蛋
(二)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三)报告编号:GJQD061054
2、处置情况。在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报告时,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鸡蛋,当事人立即对采购不合格鸡蛋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并进行整改。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市长清区渔香阁一家亲饭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元。
3、整改情况。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二、济南齐鲁人家餐饮有限公司采购不合格章丘鲍芹案
1、基本情况。
(一)样品名称:章区鲍芹
(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三)报告编号:GJQD061057
2、处置情况。在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报告时,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章丘鲍芹,当事人立即对采购不合格章丘鲍芹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并进行整改。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章丘鲍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长齐鲁人家餐饮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元。
4、整改情况。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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