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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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检查单位及项目名单:年省、市安排的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需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项目如下:   

1、长清区老龄办:银龄安康工程资金25.95万元(年省级公益事业扶贫基金)。   

2、长清区文广新局:双泉东坦文化大院提升改造资金45万元(年省级公益事业扶贫基金)。   

3、长清区民政局:年省级公益事业扶贫基金用于幸福院升级改造资金72万元;年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资金万元、第二批资金.万元;年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社区建设资金70万元。   

4、长清区林业局:年市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林业重点工程一期村庄绿化资金50万元、二期村庄绿化资金50万元。   

5、长清区交通局:年省级交通资金预算指标.5万元;省级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奖励补助贫困村道路资金.5万元;市级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资金万元。   

二、检查内容: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以及提高开支标准等违纪违规问题,有无滞留缓拨资金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的闲置或损失浪费。

三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三、公示时间公示时间即日起至检查结束日止。   

检查期间,欢迎熟悉和了解被检查单位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线索、反映情况或进行举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四、联系方式举报长清区财政局监督科-举报邮箱:cqczj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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