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第六条学校代码: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第九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