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东潘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济征补公告()号
为保障京台商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需要,拟征收东潘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上地位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东潘村,征收土地总面积2.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农用地1.公项(有林地0-公项、其他林地1.公项农村道路公项、沟渠0.公项)建设用地0.公顷(农村宅基地0.公项)未利用地公项(其他草地0.公项、河流水面0.公项)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池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售政字(号)公布的济南市社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永久基本农田位于位千第I-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8万元/公顷
2.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2级区片,征地补供费标准为万元/公顷。
3、未利用地位于第I-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2万元/公项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主地征收补供安置费总额为.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上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首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资字()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据实清点确认方式,其补偿总额为32.万元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万元由长清区财政局经长清区平安街道拨付到东潘村委会账户;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长清区京台高速拓宽改造项目建设指华部对本次征收士地按照30万元/公项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64.万元由济南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长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平安街道,东潘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年8月2日起,至年8月31日上。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强联系济南市人民政府
消息来源于:长清微同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本文只作信息传递,不含商业行为;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删除
便民信息同样精彩
“长清万家同乐”粉丝福利(便民信息免费发布):
招聘
液压阀组装配钳工、平面磨床工、钻床工数名。,工资-元/天,工资月结。有午餐。另招学员2名。工作地点:长清城区南4公里孙庄村(陈庄交叉路口)。赵经理
出租
归德坟台村长孝路东侧门头房上下两层共平方,后边有院落平方,厂房平方,水电齐全,位置佳,整租分租均可,租金面议。
出售门头房
位于平安北路,平安派出所西邻,二层27O平,价格面议,非诚勿扰,联系人卢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