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年表演类专业
联考实施方案(山东艺术学院平台)
为满足普通高校表演类人才培养需求,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山东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以下简称“表演联考”)实施方案。
一、联考目的及性质
表演联考坚持共商、共享、高效的原则,由牵头高校主考,联盟高校共享共用联考成绩,旨在方便考生应考,节约社会考试成本,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联考属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联考院校及招生计划
注:除主考院校外,其他院校按院校国标代码排序。各高校在鲁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校